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标段起点K18+720位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和坳岭北面,路线隧道穿越太平岭,在石坳乡西部余源村K23+50.70设置石坳互通,合并设置石坳服务区,连接国道G353、石坳乡和重镇渣津镇及附近乡镇。路线连续跨越国道S510和修平高速S32,在K27+295.21设置修水西枢纽连接修平高速S32。路线经东港乡西部山区抬升进入杨梅山,终点桩号K31+080,位于杨梅山中部,路线全长12.360公里,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所经区域隶属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大桥镇、石坳乡、上衫乡、渣津镇和东港乡。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360.18万m³,填方326.28万m³;互通立交2处(石坳互通、修水西枢纽);主线桥梁2338米/7座(其中大桥2240米/6座,中桥98米/1座);匝道及互通立交桥梁1156米/5座;中隧道640米/1座;涵洞及通道4051.2米/105道(其中盖板涵62道,圆管涵43道);界碑、隔离栅;绿化(边坡、互通式立体交叉区与环岛、取弃土场、隧道口);附属设施内的平整场地、地形营造、防护排水。本标段合同造价为7.793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工期42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 | 粉煤灰 | 二级 | 吨 | 19900 | 2025年10月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通铜T2标项目1#场站、2#场站及施工现场 | 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T 1596-201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50146-201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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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要求: 1、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过磅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整。 3、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4、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5、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5日结算一次,甲方按照双方核对确认商品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6、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票据期限不超6个月)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7、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60天内支付60 %款项、 90天内支付 9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8、验收方式:以甲方现场过磅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甲方现场过磅重量与乙方材料出厂过磅单重量之差在±3‰以内,以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卸货地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之差不超过±3‰范围,则以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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