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巩义市X050杨涉路(洪河村至涉村镇区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嵩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巩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巩义市X050杨涉路(洪河村至涉村镇区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
2.2招标编号:巩交公开【2025】13号;
2.3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4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巩义市涉村镇洪河村西侧蟠龙隧道出口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沿老路向西,在K2+298处上跨焦桐高速,继续沿老路向西南方向,经前窑村至项目终点,终点位于涉村镇区S235,终点桩号K4+733.207,主线全长4.733km;本项目主要包括路面、防护、排水、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缺陷责任期:1年;
2.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是;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资质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3.2拟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本单员工(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拟派项目总工程师的缴费明细),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5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6.2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或各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或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推荐:
巩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巩义市x050杨涉路(洪河村至涉村镇区段)路面结构性修复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