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
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1034.24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项目西起大托路,向东终止于新锋路;
2.3项目基本情况: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项目西起大托路,向东终止于新锋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1.78km,标准路幅宽50m,双向 8 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含道路工程、隧道工程(460 米)、地下人行通道(4个),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涵洞工程、天网工程、电力埋管和道路附属工程等,其中隧道工程起于大托路西侧,至数谷大道东侧,总长460米,采用明挖法施工,隧道断面面积约450.63㎡。项目招标控制价28237.256632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28237.26万元;
断面450.63平方米;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914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9-3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8-04-01 ;
2.6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
3.招标范围
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涵洞工程、天网工程、电力埋管和道路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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