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安全影响专项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 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95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安全影响专项评价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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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概况: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的起点位于庙子镇栾林路与庙子镇南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鸾州大道与君山西路交叉口,路线全长14.0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双向二车道。全线新建桥梁10座2780米,涵洞26道,隧道9座2077米;分离式立交桥4座1134米,本采购主要是对项目中的7处尾矿库进行安全影响评价。 5.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 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 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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